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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央行也具有两面性,正面是特征鲜明的改革者,背面是旧有格局的维护人,近来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变化,表现出典型的双面人格。

涉及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领域主要包括P2P小额信贷、余额宝等各种宝类货币基金、二维码支付与虚拟信用卡、第三方支付等。央行一改此前支持互联网金融的承诺,出台一系列政策限制相关业务,人行统计调查司司长盛松成更是撰文称要对余额宝等货币基金的协议存款征收存款准备金,这让央行的形象由“小清新”一下子变成了“收租婆”。

或许意识到负面评价影响甚大,央行不仅召开座谈会,而且在324日公开回答了有关互联网金融的一些问题。央行称,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只是暂停,不会终止;网络支付管理办法重心不在具体额度上,而在风险控制上;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理念不变,监管遵循五大原则。央行表示,对互联网金融要予以适度监管,不宜管得过多过死,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

这样的表态似乎缓和了央行与业界的冲突,显示出其支持金融创新的开明态度,不过,从央行对互联网金融充满矛盾的举措看,也暴露出其自身地位的尴尬。

央行地位本身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是中央银行,另一方面也是国家机关,在体现专业货币管理能力同时,又具有权力机构的保守与傲慢。央行进退失据,至少在三个方面令人汗颜。

其一,程序不正义。

尽管央行在公开回复中罗列了二维码支付与虚拟信用卡的诸多安全隐患,显得专业性十足,但技术性话语无法掩盖背后看不见的利益之手。

金融监管包括事前、事中与事后三部分。事前监管为合规审查,事中监管为合规运营,事后监管包括救济与责任追究。中信银行与支付宝、腾讯发行虚拟信用卡,事前已通过监管部门报批,手续齐备,但在发布业务消息后,却遭到央行叫停,这样的做法有违常理。既然虚拟信用卡已经获准发行,监管当局理应做过风险评估,业务尚未开展,风险事件也无发生,自然没有叫停的道理。合理的推论只有两种,一种是事前监管有如儿戏,没有搞清风险所在即予放行,事后不得不翻烧饼;另一种是遭到外部力量干预,迫于压力被迫叫停。作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央银行,犯低级错误的概率不会大,保护旧有利益格局的想法更符合现实。

其二,选择性执法。

盛松成司长要求对货币基金的协议存款征收存款准备金,理论上不无道理。协议存款与一般性存款不同,不受存款准备金制度规制,这就产生无限创造货币的可能,的确给央行流动性管理带来困难。

不过问题在于,协议存款并非货币基金发明,保险资金以及一些非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就在银行做协议存款,此协议存款与货币基金协议存款并无二致,同样都没有存款准备金,同样使银行通过“派生存款”机制无限创造货币,而此前未见央行对这一做法有过异议。此番板子打在余额宝等货币基金身上,属于典型的“选择性执法”,看人下菜碟,不仅有失公允,更突显监管者的目的功利。

其三,霸王条款。

“央妈”不仅管银行,还管消费者。此前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意见稿),对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额度进行限制,如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单笔转账不能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等。

这种做法名义上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骨子里是维护银行利益。无论是网络银行,还是手机银行,均没有如此低的转账与消费限制。如果银行能够有效控制风险,那么即便懒政,也可以将银行风控办法移植到第三方支付公司,而无须一限了之。央行今天强调监管重心不在额度上的表态,实际是外界压力下的自清。

央行目前正在承受两方面的压力,一面来自银行与银联,一面来自市场与业界,虽然央行不断权衡利弊,但复杂的利益纠葛使央行无法摆脱俗人的行事逻辑。

央行官员普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大多属于开明的市场经济派,作为个体,他们睿智,作为官员,一样无法摆脱官场显规则,也不得不为维护国有经济而“讲政治”。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当然是金融,没有监管不可能,而最值得期待的监管应是一视同仁。能否做到这一点,不得而知。不过,互联网金融还得感谢互联网,不仅仅是技术创新改变了金融生态,更是网络传播改变了权力格局。央行虽功利,但并不敢蜕变为保守派,这就让互联网金融存在着可贵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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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杉

刘杉

130篇文章 8年前更新

经济学博士,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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